中信重工: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5  中信重工(6016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6-02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基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6年4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与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涉及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公允,未对公司造成风险,亦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不存在关联董事,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与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6年原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本次预计增加金额本次调增后的预计金额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500.000.34采购商品等0.0041,000.0043,500.00790.990.11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加
合计2,500.000.34/0.0041,000.0043,500.00790.990.1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关联方名称: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变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76GY54X法定代表人:王栋梁成立日期:2019年8月1日注册资本:9,294.4984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3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储变电公司总资产4.77亿元,总负债3.11亿元,净资产1.66亿元,营业收入3.09亿元,净利润0.12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储变电公司总资产4.86亿元,总负债

3.26亿元,净资产1.60亿元,营业收入0.2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储变电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向储变电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锂电池集装箱系统、变流器、升降压变压器等产品。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