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5:202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5-08  退市锐电(601558)公司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层1905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4.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公司《2026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8.公司《2026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9.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 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八、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属于新能源事业、以风能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风电类重型装备行业。风能是全球性战略产业,是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风力发电机组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已成为风能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中国制造2025》政策下智能制造的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市场主流大型兆瓦级系列风电机组的设计开发、创新产品的试制与规模化制造、风电场运维服务、自有风电场商业化运营与风电场增容扩建、风电项目联合开发、自有光伏电站运营与建设、新能源产业拓展服务等。

2、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集中与多元共存的经营模式。

集中经营: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规模化制造与商业化应用,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市场主流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产品;同时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以风电场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综合运维服务。

多元经营:收购与联合开发风电项目;自建与运营风光伏电站;设计与开发储能系统装备;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综合能源服务。

3、行业情况说明

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其中我国对绿色清洁能源发展的鼓励与支持尤为明显。国内风电产业近年来始终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实现大幅攀升。根据2025年北京国际风能展期间发布的《风电北京宣言2.0》,国内“十五五”期间每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不

低于1.2亿千瓦,确保203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在国家“双碳”目标下,包括风电在内的非化石能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的技术路线始终保持“高起点、高质量”的开发理念,历经19年以上的发展,公司已积累丰厚的行业技术底蕴。通过“三级跨越式”的技术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1.5MW风电机组技术,开创了国内兆瓦级风电机组规模化应用的先河;第一家开发完成国际主流的3MW风电机组技术,引领中国风电产业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6MW及以上风电机组技术,奠定了中国风电装备产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基础。公司已完成带领并提升全行业的风电技术水平的历史使命。

公司的技术发展始终以“客户需求第一”为开发宗旨,陆续开发完成满足低风速、大容量、性价比优良的系列化风电机组技术,当前主要技术产品包括SL5.X、SL6.X、SL10.X系列风电机组。并以此为基础,技术开发设计理念逐渐向风电场运营成套应用技术方向转变。同时以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为科研载体,开发超大型深远海风电应用技术和产品。

2、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已形成以北京总部为管理中心,三大产业基地为发展支撑点的产业格局。三大产业基地开展风光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试制与规模化制造、运维服务快速响应等核心任务,辐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华东区域(国内海上、国际出口)等国内外风电市场。同时,三大产业基地均处于风光资源密集的中心区域,与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风电的地域高度吻合,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合同履约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3、产品线管理优势

依托三大产业基地的制造优势,公司采取均衡生产、灵活调配、短距离运输等措施,大幅度提升合同交货能力和降低制造成本;采用技术开发与关键部件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度拓展供应商渠道,同质化应用关键零部件,降低供应链成本;坚持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体系,严控整机产品、部件和服务质量;大幅度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与合同履约能力。

4、运维服务优势

公司依托丰厚的技术底蕴、客户的高度认可、数万台机组累计19年的专业

服务经验等优势,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性能提升改造、备品备件快速保障、风电场智慧运营等风电场专业服务,为客户多角度、全方位提供风电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现已经成为国内风电运维服务市场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服务商之一。公司拥有强大的服务团队,全面的技术开发能力,丰富的海上及陆地风电场的服务经验,服务理念、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三、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外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寻求差异化发展路线。一方面,电力交易市场化政策发布后,风电场开发收益不确定性加大,全生命周期内收益测算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双碳”战略目标下,国内新能源产业依然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202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预计未来5年平均每年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2025年;同时,在国家“反内卷”系列措施下,风电整机利润空间预计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坚持“以技术为核心,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以新一轮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引导,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紧抓技术创新研发和市场领域拓展两条主线,聚焦管理提升、质量上上、降本增效三大战役,积极推进精益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经过全年不懈努力,完成了主要经营既定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完成SL10.X/230平台系列机型的开发;正在持续推进SL10.X/230新平台机组的开发和样机试制;完成20MW以上大功率机组的技术验证工作;同时开展产品测试和机组认证工作。完成工商业储能产品开发、组串式交直流一体储能系统产品设计、储能系统产品设计、风电机组配套储能产品设计和新一代通用电力电子产品控制平台设计,参编并完成国家和行业标准4项,完成知识产权、软著申报42篇。

2、订单获取能力大幅提升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公司通过拓展“新能源+产业”新思路,按照资源、订单并行策略进行调整,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发工作,深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积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风电开发指标超过2GW。

3、自营风电场效益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80%的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装机容量27.45万千瓦,全年整体发电量和收入达到预期目标。其积累的风电场运营经验为后期公司在自营风电场领域持续发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试验验证提供了重要条件。

4、客户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服务团队深入贯彻“8S”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持续提升风电场技术服务水平,全年在运维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既保障了公司风电整机供货吊装和质保期内运维服务,又在风电后运维服务市场中获得后市场业务订单,服务品牌获得客户及行业认可。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五、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发展的基本形势

华锐风电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适应全球不同风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大型陆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当前主要产品包括5MW、6MW、10MW及以上系列陆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司发展依然面临严峻的内外部形势,预期国家宏观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充满诸多不确定性,国内风电产业也将在持续激烈的内外部市场竞争中始终延续着市场增量的相对稳定和内卷进一步加剧的可能性。

一方面,行业健康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是国际市场新能源领域保护主义进一步加剧。2025年,欧洲、美国、印度、巴西、越南等均发布了保护本土风电产业的政策,如欧盟颁布《工业加速法》,对风电等战略产品强制要求本地化比例,以及合资、技术转移、50%本地雇佣等限制因素。二是国内风电行业集中度继续上升。2025年,国内风资源开发向主要央企头部企业集中,整机产品交付向主要整机商头部企业集中。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依然具有广阔前景。新能源依然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朝阳行业。“双碳”战略目标下,国内新能源产业依然具

有广阔持续的发展空间,根据《风电北京宣言2.0》,“十五五”期间国内每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较“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6000万千瓦的装机量近乎翻倍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总体战略定位,锚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紧抓技术提升和管理变革两条主线,聚焦产品迭代、成本管控、项目管理三项重点,全面提质增效,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经营计划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坚持“两高一低”的技术导向,积极开展大兆瓦机型的设计优化、认证测试和批量示范应用;持续推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预研工作。开展长柔叶片仿真与测试一致性研究、AGC策略对机组稳定性影响研究、整机气弹稳定性研究、载荷替代模型技术研究、塔架分扇区计算技术研究等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开展关键子系统和关键技术的可靠性设计和验证工作,加强学科基础研究和技术合作研究,强化设计闭环管理。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坚持“资源引领”策略,积极发挥产业基地、投资优势,拓展资源市场,重点聚焦资源好、限电可控、交易电价高的优质区域,力争2026年重点项目全部落地;积极开展“驭风行动”,加大分散式风电资源开发力度。紧盯“大基地”、“大项目”项目建设,重点布局风资源及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争取获取更多优质订单。

3、开展生产交付制管理变革

推动生产交付制管理变革,组建生产交付中心,提高生产计划性和资源摆布效率,合理配备人员、工器具、设备、物料等,提高生产效率。全面对标精益管理,加强零部件和整机质量控制。通过监造、监察问题整改等措施,确保零部件入库合格率100%,项目装配监管率10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

4、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以“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任务,重点从设计源头、产品交付、成本分析进行质量管控,全力打好全面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水平的攻坚战。全面监控整机及零部件产品质量,保证整机完整率和合格率。全面梳理执行项目质量成本,建立质量成本标准化管理流程,开展年度质量成本预算、过程控制及事后分析。

5、加快推进服务转型提升

持续提升保内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探索创新后服务业务管理模式,坚持以效益为导向,持续推动后服务业务转型,重点加强技改业务、备品备件业务拓展;持续优化后运维规模,严控固定费用,全面提升后服务业务的经济效益。

6、实施发售电经营变革

适应电力交易新形势,自营风电场实现从“单一发电型”向“市场经营型”的管理转型,构建统一调度、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统筹全流程管控与电力交易市场需求对接,搭建“交易-生产-上网”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完成管理升级与效益提升的双重目标。密切跟踪电力交易平台信息和线下市场信息,积极参与电力交易市场竞争。

7、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确保全年现金流安全。持续推动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巩固管理提升阶段成果,持续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制”和“目标成本管控制”,大幅提升项目执行管控水平。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加强预算控制和分析,严肃考核预算执行结果,确保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得到有效实施。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以财务系统为核心的ERP系统更新升级。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于现行制度中不适应企业发展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整改。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存在一定挑战。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争取规模化效益;提升技术水平,降本增效,抵御市场竞争风险。

2、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目前无重大法律纠纷风险。

3、国际环境风险

国际间地区冲突加剧,国家间技术、贸易竞争摩擦不断,外部形势复杂,影响国际市场拓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履职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 原927000
孙大庆927000
姜松江927000
陈 雷927003
田世忠927000
石 全927001
张吉昌927000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

能够保证独立性、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一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建立、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发放。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二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报告期内,孙磊先生、洪楠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王世及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王世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前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也未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四、监事会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三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坚持“两高一低”的技术导向,积极开展大兆瓦机型的设计优化、认证测试和批量示范应用;持续推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预研工作。开展长柔叶片仿真与测试一致性研究、AGC策略对机组稳定性影响研究、整机气弹稳定性研究、载荷替代模型技术研究、塔架分扇区计算技术研究等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开展关键子系统和关键技术的可靠性设计和验证工作,加强学科基础研究和技术合作研究,强化设计闭环管理。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坚持“资源引领”策略,积极发挥产业基地、投资优势,拓展资源市场,重点聚焦资源好、限电可控、交易电价高的优质区域,力争2026年重点项目全部落地;积极开展“驭风行动”,加大分散式风电资源开发力度。紧盯“大基地”、“大项目”项目建设,重点布局风资源及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争取获取更多优质订单。

3、开展生产交付制管理变革

推动生产交付制管理变革,组建生产交付中心,提高生产计划性和资源摆布效率,合理配备人员、工器具、设备、物料等,提高生产效率。全面对标精益管理,加强零部件和整机质量控制。通过监造、监察问题整改等措施,确保零部件入库合格率100%,项目装配监管率10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

4、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以“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任务,重点从设计源头、产品交付、成本分析进行质量管控,全力打好全面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水平的攻坚战。全面监控整机及零部件产品质量,保证整机完整率和合格率。全面梳理执行项目质量成本,建立质量成本标准化管理流程,开展年度质量成本预算、过程控制及事后分析。

5、加快推进服务转型提升

持续提升保内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探索创新后服务业务管理模式,坚持以效益为导向,持续推动后服务业务转型,重点加强技改业务、备品备件业务拓展;持续优化后运维规模,严控固定费用,全面提升后服务业务的经济效益。

6、实施发售电经营变革

适应电力交易新形势,自营风电场实现从“单一发电型”向“市场经营型”的管理转型,构建统一调度、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统筹全流程管控与电力交易市场需求对接,搭建“交易-生产-上网”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完成管理升级与效益提升的双重目标。密切跟踪电力交易平台信息和线下市场信息,积极参与电力交易市场竞争。

7、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确保全年现金流安全。持续推动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巩固管理提升阶段成果,持续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制”和“目标成本管控制”,大幅提升项目执行管控水平。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加强预算控制和分析,严肃考核预算执行结果,确保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得到有效实施。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以财务系统为核心的ERP系统更新升级。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于现行制度中不适应企业发展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整改。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20日

议案四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513,334,690.41元,较上年末减少330,493,358.53元。公司负债合计金额为3,782,765,961.38元,较上年末减少344,549,847.83元。公司净资产1,730,568,729.03元,较上年末增加14,056,489.30元。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891,492.3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5,916,364.98元,减少32.39%;营业成本为1,592,751,441.5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8,802,637.20元,减少31.98%。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2,008,808.72元,利润总额17,222,617.40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752,692.5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258,855.50元。

(二)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1,101,557.26元,去年同期为83,686,520.89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8,079,635.95元,去年同期为-149,874,716.10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11,472,072.04元,去年同期为-433,497,146.61元。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五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6,486,408.22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 -10,168,228,554.1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810,235,840.9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六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026-011、2026-012。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七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测,全年公司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风电机组零部件(齿轮箱、轮毂、主机架,偏航变桨驱动、轴承等)及齿轮箱维修、变频器维修等32600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提供服务备件及服务1820
合计34420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在年度交易规模的总框架下,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实行一、二季度阶段性审核,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关于预计2026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八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测,一季度、二季度公司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风电机组零部件(齿轮箱、轮毂、主机架,偏航变桨驱动、轴承等)及齿轮箱维修、变频器维修等4910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提供服务备件及服务1000
合计5910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

《关于预计2026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九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职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建议公司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026-015。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十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因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8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7亿元的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其中,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的业务品种、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批复为准。根据授信业务审批需要,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提供担保,包含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互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情形。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分类序号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金额 (万元)担保方式
综合授信额度母公司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抵押、信用
下属子公司
1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100%30,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信用
2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信用
3华锐风电科技(通辽)有限公司100%5,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信用
4华锐风电科技(大庆)有限公司100%8,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信用
5锐电科技有限公司100%8,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信用
6锐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100%5,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信用
7甘肃陇传泰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12,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8华锐风电科旅新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100%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小计208,000.00
非融资性保函1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70,00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信用
合计278,000.00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锐风电《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我们具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田世忠927000
石 全927001
张吉昌92700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每个提案我们均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并经过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开会议前,我们事先获取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以专业的能力和经验提出看法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们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在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不存在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在签署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了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在董事会发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通知前,我们提前同管理层进行沟通,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书面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我们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61,130,100.70元。相关议案已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予以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田世忠先生、石全先生、张吉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40,478,367.76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141,742,145.9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其他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告39份。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届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7次。未出现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对定期报告编制、财务审计、关联交易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为公

司管理和内控工作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世忠 石 全 张吉昌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