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7,321,842万元,同比增长28%。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以客户为中心丰富产品体系、加快服务生态建设,强化渠道建设和队伍优增优育等举措为公司业务发展赋予了强劲动能。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