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昕
李 丹
廖翠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