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情况报告
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创立于1985年,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大华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大华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大华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5,333.6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6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2023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综合考虑当前市场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沟通无异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6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年审机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选聘审计机构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在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履行了组织、指导和审核职责。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信息的认真审查和综合判断,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沟通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组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就人力资源配备及时间安排,项目需求特点、要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预审情况安排和年度报表预分析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沟通审计工作总结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重点听取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组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大华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工作汇报。
(四)审议财务会计报告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