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茜)

查股网  2025-04-18  陕西黑猫(601015)公司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茜

作为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贾茜,女,1983年出生,会计学教授,自2018年12月至2024年12月31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审计教研室任教,主要教授企业业绩管理、管理会计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和企业内部控制。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外,其余1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亲自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日常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财务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并与公司监审部门积极沟通,做相关内控培训等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完整。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包括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

等培训,不断提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三、2024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确保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