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扩大公司高效单晶组件产能,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菊娥:
陆 毅:
徐 珊:
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