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01  文峰股份(601010)公司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目前拍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二十三】,青岛中院将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近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悉,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将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司法拍卖时间拍卖人拍卖原因
郑素贞275,000,000100%14.88%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注:关于本次司法拍卖详情,请见青岛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

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