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代码:600900 |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 公告编号:2023-018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804,436,061股发行价格:20.01元/股
? 发行对象及锁定期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366,316 | 1,347,999,983.16 | 6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068,965 | 1,241,999,989.65 | 6 |
3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56,721,639 | 1,134,999,996.39 | 6 |
4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53,523,238 | 1,070,999,992.38 | 6 |
5 | GIC Private Limited | 51,624,187 | 1,032,999,981.87 | 6 |
6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6 |
7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6 |
8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6 |
9 |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475,262 | 989,999,992.62 | 6 |
序号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0 | 高观投资有限公司 | 44,977,511 | 899,999,995.11 | 6 |
11 | 上海鼎纬新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980,009 | 799,999,980.09 | 6 |
12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481,259 | 749,999,992.59 | 6 |
13 |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4,382,808 | 687,999,988.08 | 6 |
1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8,485,757 | 569,999,997.57 | 6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086,456 | 541,999,984.56 | 6 |
16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25,875,350 | 517,765,753.50 | 6 |
17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487,256 | 509,999,992.56 | 6 |
1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987,506 | 499,999,995.06 | 6 |
19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24,987,506 | 499,999,995.06 | 6 |
合计 | 804,436,061 | 16,096,765,580.61 | - |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长江电力”)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有关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的批准与授权
2021年12月10日,长江电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2年6月30日,长江电力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2年7月20日,长江电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3年3月16日,长江电力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的批准与授权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相关方案。
3、国务院国资委的评估备案及批复
2022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0006GZWB2022006),对于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2年7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328号),原则同意了本
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获得“无条件通过”。2022年11月14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0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3月2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80%,即16.87元/股(非实际发行价格)。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01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8.61%。
3、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54,165,121股,且不超过6,822,557,769股(含本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804,436,061股,未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规模16,096,765,580.61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00%。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满足《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0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5、获得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366,316 | 1,347,999,983.16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068,965 | 1,241,999,989.65 |
3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56,721,639 | 1,134,999,996.39 |
4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53,523,238 | 1,070,999,992.38 |
5 | GIC Private Limited | 51,624,187 | 1,032,999,981.87 |
6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7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8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9 |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475,262 | 989,999,992.62 |
10 | 高观投资有限公司 | 44,977,511 | 899,999,995.11 |
11 | 上海鼎纬新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980,009 | 799,999,980.09 |
12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481,259 | 749,999,992.59 |
13 |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4,382,808 | 687,999,988.08 |
1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8,485,757 | 569,999,997.57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086,456 | 541,999,984.56 |
16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25,875,350 | 517,765,753.50 |
17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487,256 | 509,999,992.56 |
1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987,506 | 499,999,995.06 |
19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24,987,506 | 499,999,995.06 |
合计 | 804,436,061 | 16,096,765,580.61 |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73号),截至2023年4月3日(周一)16:00时,19名获配对象将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16,096,765,580.61元(包含保证金500,000,000.00元)存入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
2023年4月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74号),截至2023年4月
4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96,765,580.61元,发行人已收到中信证券划转的扣除承销费(含税)人民币46,680,620.18元后的款项16,050,084,960.43元,剔除发行费用中增值税与股份登记费等影响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52,226,841.1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804,436,061.00元,余额人民币15,247,790,780.19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为804,436,061股,均为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4,468,217,716股。
(五)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主承销商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核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096,765,580.61元,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4,436,061股,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0.01元/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366,316 | 1,347,999,983.16 | 6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068,965 | 1,241,999,989.65 | 6 |
3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56,721,639 | 1,134,999,996.39 | 6 |
4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53,523,238 | 1,070,999,992.38 | 6 |
5 | GIC Private Limited | 51,624,187 | 1,032,999,981.87 | 6 |
6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6 |
7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6 |
序号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8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49,975,012 | 999,999,990.12 | 6 |
9 |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475,262 | 989,999,992.62 | 6 |
10 | 高观投资有限公司 | 44,977,511 | 899,999,995.11 | 6 |
11 | 上海鼎纬新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980,009 | 799,999,980.09 | 6 |
12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481,259 | 749,999,992.59 | 6 |
13 |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4,382,808 | 687,999,988.08 | 6 |
1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8,485,757 | 569,999,997.57 | 6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086,456 | 541,999,984.56 | 6 |
16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25,875,350 | 517,765,753.50 | 6 |
17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487,256 | 509,999,992.56 | 6 |
1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987,506 | 499,999,995.06 | 6 |
19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24,987,506 | 499,999,995.06 | 6 |
合计 | 804,436,061 | 16,096,765,580.61 | - |
2、锁定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3、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3年8月1日 |
注册资本 | 869,652.680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霍达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238549B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9年8月18日 |
注册资本 | 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公司名称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注册资本 | 17,546,050,000美元 |
法定代表人 | Chi Ho Ron Chan |
注册地址 |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25号,E14 5JP |
企业类型 | QFII |
许可证编号 | QF2016EUS309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4、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公司名称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注册资本 | 34.14亿美元 |
注册地址 | 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
企业类型 | QFII |
许可证编号 | QF2014EUS274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5、GIC Private Limited
公司名称 | GIC Private Limited |
法定代表人 | Lim Chow Kiat |
注册地址 | 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 |
企业类型 | QFII |
许可证编号 | QF2005ASO030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3年11月23日 |
注册资本 | 4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辉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2101M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7、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10月29日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饶刚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8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MA1G5KWGXY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注册资本 | 7,37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朱碧新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5楼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26R2TB3H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6月7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冯骏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255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MA27U0BHXG |
经营范围 | 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高观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高观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22/F Ruttonjee House, 11 Duddell Street, Hong Kong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QFII |
许可证编号 | QF2014ASF266 |
11、上海鼎纬新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上海鼎纬新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2年7月18日 |
注册资本 | 30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宁波仲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00弄1号1幢116、117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BU9CNY01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6日 |
注册资本 | 51,02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姚文强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12房(仅限办公)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4448348X6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名称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注册资本 | 178,500万美元 |
法定代表人 | Chi Ho Ron Chan |
注册地址 |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企业类型 | QFII |
许可证编号 | QF2003NAB009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16日 |
注册资本 | 5,3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杨玉成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244445565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6月21日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16,103百万港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绍宗 |
注册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皇后大道中1号 |
企业类型 | QFII |
许可证编号 | 02Y-170/QF2003ASB007 |
经营范围 | 经营外资股业务、境内证券投资 |
17、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05年2月18日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李巍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00000717854273B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4年1月21日 |
注册资本 | 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林传辉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26335439C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9、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2年9月29日 |
注册资本 | 619,455.740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田军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1期商务区10号楼23.24层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214413134U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 |
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受托境外理财业务;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股指期货交易(基础类)业务(非以投机为目的);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受托境外理财业务;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股指期货交易(基础类)业务(非以投机为目的);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10,083,138,321 | 42.61%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89,844,416 | 7.14% | A股流通股 |
3 | 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三峡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1,583,647,066 | 6.69% | A股流通股 |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4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9,220,606 | 4.69%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5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88,076,143 | 4.18% | A股流通股 |
6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3.72% | A股流通股 |
7 | 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676,311,000 | 2.86% | A股流通股 |
8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57,980,472 | 2.78% | A股流通股 |
9 |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52,102,913 | 2.33%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10 |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454,837,184 | 1.92% | A股流通股 |
合计 | 18,675,158,121 | 78.92%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10,083,138,321 | 41.21%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89,844,416 | 6.91% | A股流通股 |
3 | 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三峡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1,583,647,066 | 6.47% | A股流通股 |
4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9,220,606 | 4.53%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5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88,076,143 | 4.04% | A股流通股 |
6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3.60% | A股流通股 |
7 | 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676,311,000 | 2.76% | A股流通股 |
8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57,980,472 | 2.69% | A股流通股 |
9 |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52,102,913 | 2.26% | A股流通股,限售流通A股 |
10 |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454,837,184 | 1.86% | A股流通股 |
合计 | 18,675,158,121 | 76.32% |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921,922,425 | 3.90% | 804,436,061 | 1,726,358,486 | 7.06%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2,741,859,230 | 96.10% | - | 22,741,859,230 | 92.94% |
股份合计 | 23,663,781,655 | 100.00% | 804,436,061 | 24,468,217,716 | 100.00%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电话 | 010-60838888 |
传真 | 010-60833083 |
经办人员 | 康昊昱、秦镭、孟宪瑜、张楠、苏天毅、杨枭、路宏伟、邵仁杰、李冠儒、郑依诺、扶飖、朱印 |
(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电话 | 010-56839300 |
传真 | 010-56839400 |
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 | 吴昊、张健、戚升霞、顾金晓蕙、郑志凯、顾政昊、陈雍 |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如军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
电话 | 010-65051166 |
传真 | 010-65051166 |
经办人员 | 李天万、张敏、姚雨晨、李一丰、郭渺渺、徐姊祎、王镕晗、孟奕岑、戴紫玉、王惠强、熊泽都 |
(四)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初 |
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
电话 | 010-57065268 |
传真 | 010-57065375 |
经办人员 | 王海涛、苏海清、鲁冠璋 |
(五)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事务所负责人 | 张学兵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
电话 | 010-59572288 |
传真 | 010-65681022 |
经办律师 | 魏海涛、赵海洋、贾琛 |
(六)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杨雄、梁春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电话 | 010-58350011 |
传真 | 010-58350006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郝丽江、杨倩 |
(七)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杨雄、梁春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电话 | 010-58350011 |
传真 | 010-58350006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郝丽江、沈彦波 |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0号);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7、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8、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73号)、《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74号);
9、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