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5  新疆众和(6008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17号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根据流动性确认预计负债,按相关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