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 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 事陈武同志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 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陈武同志简历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8 日
附件:
陈武同志简历
陈武,男,正高级工程师。2013 年4 月至2016 年4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6 年4 月至2020 年8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其中:2016 年至2017 年12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12 月至2023 年9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8 年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 书记;2022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