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40,806.50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2,475.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927,230.32元,扣除应付2023年普通股股利78,458,684.98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868,646,876.56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282,267.6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99%)。
截至2024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可参与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282,267.68 | 78,458,684.98 | 54,317,551.1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0,940,806.50 | 166,030,649.74 | 164,056,061.1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785,981,487.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1,058,503.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0,342,505.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1,058,503.80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12.92%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