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查股网  2025-04-29  益民集团(600824)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于1981年正式成立,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体制。上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4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08名、注册会计师50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名。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6月4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递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上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根据审计准则要求,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上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研发支出等。上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1、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听取了上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及预审关注事项等介绍,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上会进行了充分交流,双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提交时间。

2、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报告初稿沟通会,听取了上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的整改情况介绍,双方就重点关注核心财务指标、审计问题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相

关报告提交时间和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披露时间。

3、2025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支付公司审计机构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