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鹏博士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6日下午13:0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三层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3年7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3年7月26日9:15-15:00。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董事长杨学平会议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会情况
2、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二、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对议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主持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信息网络公司
八、现场会议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合并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合并结果
十一、董秘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律师宣读法律见证意见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经营,鹏云数字(甘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云数字”)拟融资不超过3亿元,公司拟按49%股权比例为鹏云数字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4,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另一股东甘肃科信智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比例进行担保,其按51%股权比例为鹏云数字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鹏云数字就本次担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鹏云数字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刘博先生同时担任鹏云数字的董事,因此,该项担保为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鹏云数字(甘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6月16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220
3、主要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220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柴兆斌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单位:元
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1,324,693.05 | 100,034,411.60 |
负债总额 | 2,235,531.38 | 311,951.28 |
净资产 | 99,089,161.67 | 99,722,460.32 |
2023年1-6月 | 202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9,862,264.02 | 0 |
净利润 | -633,298.65 | -277,539.68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刘博先生同时担任鹏云数字的董事。
(三)被担保人鹏云数字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49%股权,甘肃科信智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鹏云数字的控股股东,持有其51%股权。
(四)股权关系如下:
(五)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被担保人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进行融资,本次融资金额主要用于鹏博士西北5G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进行担保,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鹏云数字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担保对象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