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7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再次延长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的时间至2024年6月30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承诺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传利、周利生、马晓民、张仁茹、田路、王松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表及岗位聘任协议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经营业绩考核表)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表》进行修订,同时拟定《经理层成员岗位(职务)聘任协议书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