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六年五月·武汉
目录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第3页议案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第5页议案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第13页议案3: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54页议案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第56页议案5: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第60页议案6: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第64页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14:30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10楼会议室会议内容:
| 1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
| 2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 3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4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5 | 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6 |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表决方式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主持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审议议案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就议案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六、填写表决票,监票人监票,计票人计票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议案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中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82亿元,同比增长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4亿元,同比增长7.39%,每股收益0.84元,同比增长7.69%。资产总额达到141.53亿元,同比增长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11亿元,同比增长5.43%。现将有关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锚定争先进位目标,着力提升主业发展质效,增强改革创新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主要经营指标稳健增长,交出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优异答卷。
落实公司治理新规。报告期内,董事会坚持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作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运作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于2025年
4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配套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并同步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选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筹备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8次,还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规范性和决策科学性,努力把国有企业特有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要求,圆满完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累计发布公告43份,高质量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实现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业绩说明会全覆盖。筑强文化建设阵地。全年共有280余种出版物荣获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其中17种图书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4种图书获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2种图书入选首届“韬奋好书”;1种图书入选省委书记荐书。长江文艺出版社入选第六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长江传媒入选全国文化出口重点企业,3个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成功承办深圳文博会湖北馆展览,吸引近14万观众沉浸式体验荆楚文化。成功举办第二届“书香长江”阅读周·武汉书展,超60万人次观展消费,擦亮打响长江文化品牌。全年开展“慧悦读”“阅界大讲坛”“书香校园公益行”“十进一创”等文化惠民活动1万余场。建成8家新型实体书店,倍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店获评全国“最美书店”。
激活数智融合动能。强化与理工数传等头部文化科技企业合作,积极探索“AI+出版”融合创新模式,借助“AI编辑工作室”有效提升图书审校、选题策划、多模态内容创作等工作效率,《朝读经典》智慧学习平台、长江传媒教辅智慧作业系统、《劳动教育实践》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服务等一批项目陆续落地。精心策划举办新媒体文化博主大会,探索构建“出版+博主”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出版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迭代升级“湖北新华教育服务平台+倍阅学习中心”功能,打造全国教育服务创新的示范标杆。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电商年销售码洋突破20亿,居全国发行集团前列。加快深化改革步伐。健全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机制,推进“风险+内控+合规+法务”一体化融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全面实施“一企一策”考核和超额奖励政策,有效激发子公司内生动力活力。制定实施物资供应和印刷业务集约经营管理办法,搭建印刷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内部挖潜成效显著。全面上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起安全高效的全产业链数字化管控体系。研究出台《支持鼓励创新试行办法》,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设立创新投资平台,大力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智慧物流等新业态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厚植人才强企沃土。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以“引育用留”四大工程为牵引,精心举办中青年干部素质提升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00余场,择优选派业务骨干到行业标杆企业、地市党政机关、基层新华书店挂职,全面淬炼人才能力本领。招聘引进编校、营销等专业人才,选优配齐子公司领导班子,进
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落实青年人才租赁房政策,兑现人才基金、职称基金奖励,不断提升人才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1人获评“全国劳动模范”、3人入选“国家文化英才”,1人获评“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1人入选“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在第八届韬奋杯全国图书编校技能大赛、“湖北工匠杯”全省会计、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斩获多项荣誉,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谱写党建引领新篇。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和“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大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分众化、精准化管理,公司意识形态领域总体态势持续向上向好。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家子公司荣获“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3个党支部获评湖北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1个集体荣获“湖北省工人先锋号”。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治,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2026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支点建设加力奋进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支点建设为使命,以提升能级规模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争先进位”目标,坚持党建领航,着力推动主业升级、转型加速、改革增效、品牌焕新,确保“十五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更大贡献。
战略引领,服务大局担使命。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做到“省委有部署、集团抓落实”。一是要在服务支点建设中扛牢责任、多作贡献。2026年增长目标与湖北省全省经济增长目标对齐,在巩固当前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为“十五五”持续健康发展打下更牢固基础;二是要在服务支点建设中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构建对标体系,在对标中找差距、在攻坚中补短板、在创新中求超越,奋力推动整体排名向前跃进、核心实力向上攀升,切实提升服务支点建设能力;三是要在服务支点建设中前瞻谋划、布局长远。深入开展政策、行业与市场趋势研究,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在全省宣传文化战线的主力军作用,切实担负起国有文化企业的时代重任。深耕主业,提质增效立标杆。聚焦主责主业,用思想精深、制作精良的“拳头产品”与“标杆项目”为主业争先进位提供支撑。一是做亮主题出版。大力实施主题出版质量提升工程,聚焦重点领域,努力推出更多优秀主题出版物,力争在国家级重点出版物和出版基金评选中再创佳绩;二是做强精品出版。明确精品出版战略导向,完善管控体系,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提升编辑人才能力,加强重点产品线建设,推动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三是做优教育出版。建立教育政策研判机制,把握机遇、防控风险,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紧跟市场需求,完善教育出版产品体系,创新教育服务模式;四是做深对外合作。锚定国家、湖北文化战略,策划更多富有本地特色、展现发展成就的外向型选题,更好地讲好中国故事、湖北故事。
科技赋能,数智转型抢先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打造现代数智出版传媒企业。一是加快推进出版数智化转型。着力搭平台,建成集“教学研展练评”于一体的智能学习生态系统;着力聚资源,打造融合产品体系;着力挖数据,构建能实现多功能目标的数据化运营体系;着力育生态,贯通“平台+内容+服务+社群”全链路,提升用户粘性与终身价值;着力保安全,实现存储业务的高效支撑与敏感数据的安全管理;二是加快推进营销数智化转型。布局深耕多平台垂直领域账号运营,结合智能推荐与大数据分析,精准对接用户需求,推进全域全链条营销体系建设。加快自有多功能阅读平台建设,丰富知识产品,打造自主知识服务平台。构建现代电商服务体系,做大做强电商支柱产业;三是加快推进印制数智化转型。全面推进印刷数字工厂建设,构建全域数据采集与监控体系,实现全流程数智化运作,加大数字资源创新开发力度;四是加快推进管理数智化转型。建成公司综合信息管理项目,优化各管理系统运营能效,以数智化建设赋能公司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内生动力激活力。把改革作为“关键一招”,重塑系统效能,释放增长动力,加速释放整合融合联合效应。一是进一步聚焦“机制优化”抓改革。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联动”机制,实施超额奖励政策;二是进一步聚焦“集约经营”抓改革。推进物资供应和印刷业务集约经营,开展仓储物流业务内部归集和第三方物流业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进一步聚焦“投资赋能”抓改革。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加大投资力度,对
内积极孵化优质项目,对外加大优质标的投资并购,加快培育投资兴业新增长点;四是进一步聚焦“市值提升”抓改革。强化市值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市值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值表现同频共振;五是进一步聚焦“人才强企”抓改革。以编制“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为抓手,切实以人才驱动出版业全面转型升级,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培力度,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知识层次,健全培养选拔机制,为年轻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品牌焕新,文化传播显价值。深入实施品牌强企战略,加快制定出台《长江传媒品牌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构建具有新阶辨识度的“1+N”品牌矩阵。一是要擦亮阅读活动品牌。贯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举办湖北省首届全民阅读大会,办好2026武汉书展暨第21届华中图书交易会,打造全国知名书展品牌,推动全民阅读提质进阶,助力书香湖北建设;二是要树牢学术期刊品牌。加强外部合作与学术支撑,巩固已有核心期刊品牌地位,培育打造新刊,积极谋划科技期刊发展,努力构建高水平学术期刊集群;三是要创新文化空间品牌。打造融多元、智能、人文于一体的“城市文化会客厅”;四是要打响多元文创品牌。围绕文化生活服务、文化科技体验、文化教育服务、文化IP开发、文旅研学五大方向,推进“倍阅文创在线平台+倍阅生活馆线上商城”迭代升级。党建铸魂,清风正气保发展。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务实的目标导向,在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上取得更大实效;二是着力夯实党建基础。抓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三是着力正风肃纪反腐。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国资国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实以案促改促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党员干部敢为善为。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8日
议案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并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
1.长江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喻景忠2025年度述职报告
2.长江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柳2025年度述职报告
3.长江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林2025年度述职报告
4.长江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盛峰2025年度述职报告
5.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慧德2025年度述职报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喻景忠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喻景忠,男,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黄石市工商银行信贷主管、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技术顾问;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兼任中南财大司法鉴定中心首席技术顾问、湖北省国资委法律与会计顾问、全国物证技术检验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会计学》学科创始人之一。现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5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履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并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履职期内,公司未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除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总会计师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
人认为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总会计师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总会计师候选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履职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5月28日
附件2: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杨柳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杨柳,女,汉族,湖北武汉人,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5551”科技创新人才,教育部学位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专家,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研究顾问,湖北省金融学会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专家。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
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
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总会计师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总会计师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总会计师候选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5月28日
附件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金林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金林,男,汉族,湖北黄梅人,1982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统计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教育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经济统计学者分会副秘书长。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副科长,全国工业统计教学研究会理事。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
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总会计师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总会计师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总会计师候选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
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5月28日
附件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卢盛峰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卢盛峰,男,汉族,湖北大冶人,198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与税收系副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与国资监督专家,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专家库高端专家,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
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并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总会计师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总会计师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总会计师候选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本人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5月28日
附件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张慧德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慧德,女,1964年4月生,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和经济研究所《财税研究》专家委员会专家、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2019年2月至2025年4月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3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履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
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
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履职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5月28日
议案3: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958.75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拟按1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596,611.9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07%。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7,596,611.93 | 497,596,611.93 | 485,460,109.2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3,952,836.30 | 944,164,041.99 | 1,015,022,183.91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09,587,485.79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80,653,333.0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91,046,354.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80,653,333.0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49.4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8日
议案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求,2026年4月15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含)的担保总额度。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 100% | 174.76% | 73000 | 100000 | 9.99% | 2年 | 否 | 否 |
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额度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具体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梁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37118310X |
| 成立时间 | 2002年3月14日 |
| 注册地 |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211号 |
| 注册资本 | 贰亿陆仟陆佰伍拾壹万叁仟圆整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3,869.08 | |
| 负债总额 | 59,190.36 | |
| 资产净额 | -25,321.28 | |
| 营业收入 | 52,143.91 | |
| 净利润 | -4,632.14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日后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且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9亿元,该额度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且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8日
议案5: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单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理财资金原则上不得投向股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高风险领域。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产品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有无结构化安排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资金来源 |
| 理财产品 | 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 银行理财或券商理财等 | 不超过30亿元 | - | - | 不超过12个月 | 保本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等 | 无 | 否 | 自有资金 |
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以联签的方式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上述理财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在产品选择时原则上为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为中低及以下风险等级产品,已标明为保本型或投资策略、资金投向、产品设计为中低风险业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的实施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处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议案6: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8日
附件: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动态调整,与主要经济指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先行,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证券法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确定
第七条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承担的管理职责所对应的薪资标准和考核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并领取薪酬;不兼任其他职务的,一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八条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定期发放,除此以外不再享受其他薪酬待遇。
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的基本收入。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不超过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认。
(二)绩效年薪是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3倍。
(三)任期激励收入是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审计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三年为高级管理人员一个业绩考核评价任期,在不超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第十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作为重要依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增长应当与本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升相匹配。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发放
第十一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变更岗位的,按在职时间计算其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兼职或在本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四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第五章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五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六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认真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根据资产损失责任认定结果,按有关规定扣减或追索扣回相关负责人部分或者全部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七条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已退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