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均盈”)和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国苑”)出具的《收购报告书》;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洛阳均盈出具的《收购报告书》。
2023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以及《关于公司间接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现对上述《收购报告书》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披露情况予以更正,以及修订部分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报告书中实际控制人披露的更正、修订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更正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购报告书(修订)》中补充披露。
1、收购的后续批准程序。2023年2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未通过。2023年3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洛阳国苑于2023年6月将深圳百富天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给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营商服务中心)持有的洛阳国苑60%国有股权于2023年8月16日被无偿划转至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收购报告书》更正、修订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更正、修订前:
更正、修订后:
注:2023年6月,洛阳国苑将百富天盈51%股权转让给洛阳金元兴;2023年8月16日,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属规范要求和国有股权管理的实际需要,经洛阳市政府批准,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营商服务中心)持有的洛阳国苑60%国有股权被无偿划转至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除涉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更正和修订的内容外,上述《收购报告书》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修订)》。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