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4  外服控股(600662)公司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 人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以上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4,271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4 元/股,回购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3,457,375 股变更 为2,283,443,10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83,457,375 元变更为人民币 2,283,443,10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4 月24 日起45 天内的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 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董家渡路200 号董家渡外滩中心T3 栋12 楼,邮政编码:200011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5670587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