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推荐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的函》,推荐刘江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人选。
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仍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非独立董事人数为7人。
刘江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独立储能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成都市龙泉驿大面片区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池独立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前期工作,启动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可研报告、接入电网报告的编制及招标采购、签署与项目前期相关的协议等。
(二)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磋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项目前期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待取得示范项目四川省能源局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指标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江,男,汉族, 1975年4月生, 1998年7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历任国网成都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国网都江堰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国网乐山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