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玉阳为申能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申能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四、被提名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 要求。
提名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吴柏钧为申能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申能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提名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洪亮为申能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申能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提名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俊为申能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申能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会计教授职称及会计学博士学位。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