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一)案件1-案件7进展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立案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本金(万元) | 裁定/判决/裁决金额(万元) |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 案件进展 |
1 | 2023年7月24日 | 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 | 买卖合同纠纷 | 28.6 | 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收到《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
2 | 2023年6月20日 | 山东东平顺达工贸有限公司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 | 买卖合同纠纷 | 38 | 38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 | 收到《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3 | 2023年6月30日 | 广东润胜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合同纠纷 | 14.04 | 14.04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4 | 2023年9月4日 | 黄海涛、汪翠华、林文杰等人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纠纷 | 852.79 | 617.06 | 揭阳市揭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支持申请人部分诉求 |
5 | 2023年9月4日 | 吴喜君、柯伟通、江洁丽等人 | 劳动争议纠纷 | 592.94 | 401.49 | |||
6 | 2023年9月4日 | 柯跃鹏、吴毫忠、王耿东等人 | 劳动争议纠纷 | 818.73 | 443.29 | |||
7 | 2023年9月4日 | 郑育珊、吴志平、孙瑛婷等人 | 劳动争议纠纷 | 293.85 | 255.42 | |||
合计 | 2,638.95 | 1,769.30 |
(二)案件8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作出《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52执898号之十二和《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2)粤52执898号。近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作出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2)粤52执898号,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揭阳中院决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除前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决诉讼事项。
二、本次累计诉讼、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