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查股网  2026-05-16  新华医疗(600587)公司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О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周三)上午9: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现场会议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现场会议议程:

1、选举监票人;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1、审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年)》;

12、对审议议题表决;

13、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14、宣布股东会决议;

15、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6、宣布股东会结束。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王玉全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董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将董事会2025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分析

2025年度,是公司明确定位的“生存年”,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工作方针和“毫不动摇地深耕健康产业,毫不动摇地推进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的践行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战略。面对行业深度调整、市场需求与政策环境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公司聚焦主线,攻坚克难,发展质量稳健提升。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633.5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2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702.5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26.66%。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夯实经营发展根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聚焦医疗器械与制药装备主业,报告期内,医疗器械制造产品和制药装备产品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3.69%,与2024年相比增加3.83个百分点。核心市场份额保持稳定;聚焦资产结构,考察20余个潜在项目,手术机器人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推进低效资产处置,完成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非主业及低效资产的股权转让或清算,推动资源向核心主业集中,资产结构显著优化。

2、产品创新持续突破,发展优势加速形成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各研发主体的创新作用,推进现有产品的技术迭代和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增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尤其是对战略研发的支持力度,研发投入达

4.42亿元。

(1)产品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聚焦市场用户需求开展技术创新,推进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报告期内,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140余项。医疗器械板块,全球首发智能环形在线自适应放疗系统,推出天璇系列灭菌器、脉动真空清洗消毒器、双舱双门隔断型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64排128层大孔径滑轨CT、kV-kV成像环形加速器、IVC笼盒装卸机器人、口内扫描仪、一体式制氧机、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盒等重点新产品,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与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制药装备板块,成功推出国内首台兼容多种双腔包材的预灌封联动线,并上市非PVC膜软袋全自动灯检机、药包材蒸汽灭菌器、全自动蒸汽品质检测仪、热泵闭环节能浓缩器、高效节能薄膜蒸发器等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

集中优势力量加快推进康复医疗、智慧医院、微创手术器械及耗材等新领域、新赛道项目的落地见效,持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成功推出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中频干扰电治疗仪、床旁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轻载型复合机器人、箱式仓储机器人、自动贴签机、3D荧光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等多款创新产品,不断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2)人工智能融合取得新进展

加速推动业务模式向“AI+全场景解决方案”升维跃迁,以多模态感知、深度学习与大模型智能体等前沿技术为核心引擎,深度赋能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领域的多元业务场景,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数智化底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智慧医院整体解决方案”,依托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成功构建涵盖智慧化消毒供应中心、智慧放射诊疗中心、智慧化内镜诊疗中心、智慧化手术室及智慧化实验动物中心的五大核心生态矩阵,业务模式全

面迈入“AI+全场景”智能生态新纪元。在医疗与临床辅助领域,将AI技术深度赋能高端放射诊疗与内镜诊疗核心产品,依托靶区自动勾画、实时图像特征识别等先进算法,大幅提升诊疗场景下的临床精度与运行效率,有效降低手术与干预风险,全面赋能科室智慧化转型。

在智慧感控领域,将AI视觉、智能感知与智慧物流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业内领先的消毒供应中心及全院智慧物流生态,驱动医院实现物料精准调度与自动化流转,打造贯穿“精准识别、智能预警、辅助决策”的院内感控新范式,使全场景调度从“自动化”迈向“无人化”。

在智慧实验室与实验动物领域,通过集成机器视觉与机械臂协同技术,重塑实验室与实验动物智慧科研场景,实现对微生物和动物实验环境与生长指标的24小时连续监测,打造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化科研支撑平台,赋能生命科学研究的标准化升级。

在制药装备领域,持续拓宽机器视觉的前沿应用边界,通过AI视觉技术全面赋能智能灯检产品,基于深度学习实现对复杂药品制剂外观缺陷的极高精度自动化检测,以数智化手段重塑制药产线的质量控制体系,推动行业向高水平的智能制造迈进。

在“AI基础设施与大模型生态”建设方面,积极抢占前沿技术高地,加速大语言模型及智能体技术在垂直领域的深度渗透。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深度整合千余项行业标准与专家知识的“华智消供大模型”,填补了行业权威智能知识库的空白,为行业客户提供从自然语言交互到复杂业务决策的全场景智能支持。同时,公司将大模型能力内化于企业运营治理,通过重塑知识获取与跨部门协同流程,全面赋能一线业务与服务团队,在技术支持响应、业务敏捷交付等方面实现效能提升,全面推动组织向敏捷化、数智化迈进。

3、科技攻关成效显著,创新生态协同跃升

国家项目科技攻关进展显著。公司累计承担、参与政府科技攻关项目5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9项、省市级项目28项,在“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期间连续三次申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成功获批。报告期内,公司牵头承担的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式图像引导球面放疗系统》项目按计划完成首台样机组装以及集成测试,并成功取得型式检验报告。

“产学研医”协同创新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整合产学研医资源协同创新,与中科院香港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单位不断加深创新合作,聚力构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生态。

创新平台建设进展突出。报告期内,公司新申报“高端诊疗装备质量评价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并成功获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精准分子医学影像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顺利通过再评价。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和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获评省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及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参与申报“鼻颅底肿瘤术后精准重建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并成功通过认定。

4、创新成果屡获殊荣,知识产权量质齐升

科技创新不断斩获荣誉奖励。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化内镜中心”入选国家高端医疗装备应用推广目录;“灭菌用生物指示剂”获评第九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非PVC膜全自动制袋灌封机”通过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医疗器械有害化学物质检测标准体系的构建及应用”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药提取自动化生产线”获得江苏省“两新“技术产品首台套;2项产品获中国制药装备科学技术奖,1项产品入选山东省创新产品应用推荐目录,4项产品获省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6项产品入选淄博市创新工业产品,3项产品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奖项36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7项,技术发明奖1项。

知识产权与注册认证突破显著。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80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累计授权专利达4,118项,包括发明专利355项,实用新型专利3,014项;软件著作权登记达423项;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43个,其中三类注册证5个,累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达977个,包括三类注册证59个,11个产品取得MDR认证。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行业技术发展,起草发布实施国家标准34项,行业标准72项。

5、深耕区域筑优势,拓展海外创佳绩

公司与淄博市卫健委、市医养健康产业协会联合举办市医企创新融合发展交流会、医企深化合作对接交流会等活动,强化与本地医疗资源的联动协作。斩获“第十

三届中国医院建设十佳专项工程供应商”“2025全国手术部建设优秀供应商奖”等多项荣誉;积极参评“山东制造鲁链优品”“山东老字号”等评选活动,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数字化乳腺X射线机、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生物安全柜等产品入选第十一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目录。完成直线加速器、手术室等核心场景3D模型制作及公众号SVG交互升级,丰富品牌IP家族矩阵。

市场拓展方面,突破解放军总医院、通用环球医疗等高端客户及集团采购壁垒;国际业务营收同比快速增长,布局巴西、墨西哥等新兴市场并达成战略合作,印尼、埃及、俄罗斯办事处功能日益完善。

6、强化内控提质增效,夯实根基赋能发展

强化质量管控。持续推进公司医疗器械类新产品上市进程,新产品取证周期比上一年缩短10%以上。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产品取得欧盟MDR认证,为该类别产品在国内的首张MDR证书;检测中心在化学、微生物、电气领域和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增加了检测能力,涉及医疗器械、制药装备等26个检测对象的113个项目参数,以上资质的获得,将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质量保障。

推进数字化转型落地。成功将ERP、司库、财务共享三大核心系统统一至苍穹平台,完成三大核心系统整合,构建统一数字基座,实现技术架构标准化与数据资源集约化;上线统一CRM系统,数字营销专项战略迈出关键步伐;成功通过CMMI3级国际认证,标志着公司软件研发过程管理和持续改进能力已达到国际认可水平,为产品高质量交付提供体系保障;取得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已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信息安全管理框架,为核心资产保护与业务连续性奠定坚实基础;财务共享中心覆盖50余家分、子公司,报销审核效率提升90%以上。

建设人才队伍。全年引进各类人才350余名,含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专业研发人才26人,“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占比稳步提升;100余人通过自主评价实现技能等级晋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在做出决策时能够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位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充分发挥对相关议案的客观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了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升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效率。

(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地行使股东会授予的权力,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特长,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情况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2025年,为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组织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活动,与投资者积极互动,解答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6年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突破思维定势,突破体制机制约束,突破一些旧有的发展模式,为“十五五”期间的高质量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以“十五五”战略规划为行动纲领,坚定不移执行“三个毫不动摇”发展战略和“十二字”工作方针,围绕业务布局优化、研发创新突破、市场领域突破、国贸跨越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业务布局优化

在康复养老领域,进入养老康护赛道,并探索跨领域合作试水家用康复市场。在手术器械耗材领域,快速建立常规耗材产品体系。在实验室自动化领域,对标国内领先水平,以无人化实验室为目标,将“AI+实验室”打造为新的重要增长点。

坚持“四位一体”生态构建,推动解决方案从“以产品为核心”向“以临床场景为核心”转型,深化与用户的融合创新、协同成长,精准匹配临床实际需求,持续提升服务价值。以智慧化为引领,以整体化设备为基础,以耗材和工程为增长支撑点,强化工程对设备的支撑服务作用,通过“四位一体”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整体竞争力,打造智慧医院(科室)、智慧药厂、智慧实验室。坚持开放合作、共赢发展,深化上下游协同联动,积极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力争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华生态链,实现产业协同、互利共赢。

(二)研发创新突破

进一步发挥研发主体的创新作用,推进现有产品的技术迭代和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增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尤其是对战略研发的支持力度。一是紧抓行业变革机遇,全面加大人工智能推进力度,主动拥抱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浪潮,推动AI技术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各环节深度融合,以技术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智能化、数字化全新生态体系,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二是聚焦技术高地建设,以人工智能、医疗机器人、放疗影像三大领域为核心发力点,依托前沿技术为现有业务体系全面赋能,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话语权,树立在国内医疗领域的科技创新影响力。

(三)市场量质并重

为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同时确保工资总额的稳定。市场销售政策导向由以销量和市场占有率为核心,调整为在确保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重视利润,实现市场量质并重。

改革销售考核机制,健全精准激励体系。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持续巩固公司稳健盈利能力,增强应对低价竞争的综合实力。一是改变开放式销售费用管控模式,实行销售费用总体可控原则。二是推行以大区为独立核算单元,让销售人员关心利润、会算利润,并建立与超额利润挂钩的考核和奖励机制。鼓励销售人员获取优质订单,销售费用的使用将与销售规模、利润贡献实行双重挂钩管理,确保营销资源高效配置。

(四)国贸跨越发展

国际贸易是公司实现“十五五”战略规划规模增长目标的核心战略引擎,深化国际化专项战略拓展全球市场。加速追赶国际一流企业。瞄准欧美等高壁垒市场,以感控、放疗等通过国际认证的产品为突破口,强化技术输出与品牌塑造。在非洲、拉美等潜力市场,优先输出高性价比产品,并探索通过国内援建与国际贷款相结合的模式,嵌入当地医疗基建项目。加快通过海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渠道,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

(五)运营全面提效

管理重心从成本控制向全价值链运营效率提升转变,通过销售改革、生产优化、数字化转型等手段,系统性增强企业内在竞争力。

1、优化全链条运营体系,切实提高运营质效。

将大幅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作为“十五五”期间的核心管理任务。全面开展运营效率对标分析,精准识别核心弱项并设定为一企一策的重点考核指标。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核心流程建设。聚焦市场端能力培育,构建面向客户与产品的标准化流程体系,将组织积淀的先进经验融入运营常态,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效能。同时,围绕关键岗位推进任职能力建设,形成契合存量经济环境、具有本地特色的管理优化方案。

3、推动供应链变革,持续推进生产革新。全面梳理供应链,制定新华医疗供应链发展规划。纵深推进脉动生产线建设,实现资源集约、全线脉动和线边精益管理。深化拉动式订单计划,缩短产品制造周期,构建敏捷制造能力。聚焦解决生产现场“人机料法环”的流动堵点。供应链管理将致力于“瘦身提质”,通过整合内部需求、统一标准、与核心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协议等方式,提升规模谈判优势,构建更具韧性、协同性和成本竞争力的供应链网络,支撑未来规模发展与品牌升级。

4、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数据赋能决策能力。持续深化现有ERP、CRM、SRM等核心业务系统在财务、营销、供应链及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应用覆盖与集成。推进业财一体化,优先构建“采购-付款”“销售-回款”等核心流程的线上化、自动化贯通。切实推动数据治理,建设企业级统一数据平台,打通数据孤岛,以数据驱动业务洞察与决策。

(六)资本运作加速

资本运作由化解风险收缩为主全面转向支撑专项战略加速发展为主,成为新华医疗未来在拓展新业务、拓宽核心产品边界、提升新华医疗规模的核心引擎之一,必须充分利用新华医疗上市公司地位,加快资本运作步伐,助力新华医疗实现快速发展。

强化资本运作服务专项战略目标。围绕手术机器人、生命支持等新赛道,积极挖掘并加快推进并购项目,加速关键技术与产业布局。围绕新技术新产品,寻找未来发展方向。

同时坚决推动非主业、非核心的低效无效资产与亏损企业清理退出,重点对持续亏损且前景不明的业务进行重新评估,若无明确改善预期,将果断实施收缩或退出,实现资源向核心主业和新兴领域集中。

(七)创新人才突破

构建覆盖“引、育、用、留”的全链条人才管理体系,在精准引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才融入与发展,推动其价值充分释放。通过项目制激励、深化文化认同与情感关怀等措施,促进人才能力与企业战略需求相匹配,逐步形成人才引领发展的良性生态。实施“老带新”培养机制,依托项目实战、轮岗交流、跨单位协作等方式,加快年轻员工成长步伐。发挥劳模工匠协会与创新工作室的平台作用,加强知识传承与技能提升,为人才培养提供坚实支撑。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华医疗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6,335,669.8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14,570,738.68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新华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6,644,5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664,454.90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公司2025年全年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34%。

(二)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12,333,934.65151,669,479.75233,340,994.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6,335,669.83691,609,558.03653,997,275.9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858,167,170.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97,344,408.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23,980,834.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97,344,408.90

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三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95.7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其中潘爱玲女士已离任)就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分别做了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丽勇)

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姜丽勇:2001年9月至2007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法司主任科员;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任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三等秘书;2008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四

事会次数加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
776002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5550
提名委员会11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管理方针,始终坚持优存量、扩增量、稳变量,聚力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发展。

(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还重点关注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招标程序及其审计年限等。

(三)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贷款担保,保证了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无其他对外担保事宜。

(四)治理结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取消了监事会、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新华医疗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对《新华医疗市值管理制度》《新华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新华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7项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保持了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五)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承诺。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审慎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

的结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就限售条件满足的条件着重进行了审核,关注了业绩对标企业的适配性;充分提示解禁后可能存在负面反应的风险,认为: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均在事前与我进行了沟通,本人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商誉减值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我重点关注公司商誉减值风险,围绕两方面展开:一是对已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或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评估,通过审阅管理层提供的资料,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二是针对新收购中帜生物股权进展情况,通过跟踪业绩完成情况、协同效应落实进度及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关注是否形成新的商誉及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及监管披露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诉讼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维军)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顾维军:2013年12月至2024年7月任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常务副会长;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资深会长;2015年7月至2022年5月任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775002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11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0
战略委员会222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均在事前与我进行了沟通,我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贷款担保,保证了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无其他对外担保事宜。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承诺。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67项。我对公司2025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审慎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结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

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本人认真查看了候选独立董事的简历情况,认为候选人吴晓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法律、财务、行业等专业背景,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公正履职。

(十)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增资下属子公司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华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新华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减少了注册资本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前述交易及资金使用事项均事前与本人充分沟通,本人逐项审核相关议案材料。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优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元)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黎元:1995年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776002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0
审计委员会5550
战略委员会222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均在事前与我进行了沟通,我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贷款担保,保证了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无其他对外担保事宜。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授权,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承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67项。我对公司2025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审慎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结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辉)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吴晓辉:1994年4月至1999年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1999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亚太万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审计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新华医疗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10月2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22200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0
审计委员会5110
提名委员会100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参与了应当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贷款担保,保证了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无其他对外担保事宜。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授权,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承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67项。我对公司2025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爱玲)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潘爱玲:2002年9月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0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山东三维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55500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0
审计委员会5440
提名委员会111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均在事前与我进行了沟通,我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贷款担保,保证了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无其他对外担保事宜。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授权,公司决定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承诺。

(六)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增资下属子公司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华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新华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公司前述交易及资金使用事项均事前与本人充分沟通,本人逐项审核相关议案材料。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优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我在任职期内对公司2025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九)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审慎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结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张轩铭,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担保额度(万元)
直接间接
1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60%33,000
2合肥东南骨科医院55%2,000
3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60%500
4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100%20,000
5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80%1,200
6山东新华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100%3,000
7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65%4,000
8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9.60%7,000
9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65,000
10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00%2,000
合计///137,700

上述担保中,公司对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的担保包含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用于担保上海泰美与其供应商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合同项下的债务。若此保函担保额度未全部使用,可用于其他业务担保。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6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全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主要包括:

序号授信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万元)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50,000.00
2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华光路支行80,000.00
3齐商银行淄博支行80,000.00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74,000.0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65,000.00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50,000.00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
8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50,000.00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45,000.00
10中信银行淄博分行35,000.00
11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30,000.00
1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30,000.00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0,000.00
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25,000.00
1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20,000.00
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0,000.00
1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000.00
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10,000.00
19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10,000.00
合计874,000.00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6年,公司对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薪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具体标准为:独立董事8万元/年;外部董事8万元/年(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酬的外部董事除外)。

2026年,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履职的考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进行发放。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玉全先生、王月永先生、崔洪涛先生、赵小利先生、张福泉先生、周娟娟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吴晓辉先生、姜丽勇先生、黎元先生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外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职责与权限见《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综合部、财务部、运营中心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按照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特殊绩效薪酬、任期激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考核发放。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内部董事: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挂钩,具体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等确定并执行。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岗位的董事,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二)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通过后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的绩效奖金分配和中长期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且经监管机构批准);

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的外部董事参照控股股东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且经监管机构批准);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挂钩,具体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等确定并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薪水。

第九条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中长期激励。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并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拟定其他有利于激励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公司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方案,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的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文件中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根据相关行为后果,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三)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四)公司或监管部门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基于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授予股权期权的,董事会应当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年)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相关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或2027年至2029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以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通过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根据发展所需资金需求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60%;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或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纳入现金分红的范围;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资产总额的1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5,000万元;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的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会及股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