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长电科技(600584)公司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拟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对2023年6月21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完成日)以后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Tieer Gu(顾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