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名下基本银行账户及账户内被冻结资金已解除冻结,具体如下:
一、 天华院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因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在与天华院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程序中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湖法院”)裁定冻结了天华院的基本存款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天华院银行账户及资金被解除冻结的情况
基本存款账户及资金被冻结后,天华院向平湖法院申请以自有不动产提供担保并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以解除基本存款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冻结措施。平湖法院接受了天华院的申请。近日,天华院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获悉基本存款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已被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解除冻结资金金额(人民币元) |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 | 270**********720 | 38,615,000 |
用于置换而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被冻结资金金额 (人民币元) |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 | 845*********001 | 10,000,000 |
上述担保和置换安排不会对公司及天华院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用于置换而被冻结的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