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4年4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若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认为刘雪娇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发表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