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6-30  精达股份(600577)公司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9.0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8.82%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44030027929528XP

3.一致行动人信息无。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收到5%以上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出具的《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华安保险于2026年6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华安保险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9.05%下降至8.82%。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39.57299.0519,039.57298.82集中竞价?大宗交易□2026/6/29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实施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