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山鹰国际(600567)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5,629,603股库存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公告》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和2023-026)。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787,00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含交易费用)。如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回购股份9,157,400股已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145,629,603股库存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股份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及传真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5月29日(工作日9:00-17:30)。

2、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45号滨江国际6号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200082)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62376587

5、传真:021-62376799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