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四家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4.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不超过5%(其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8亿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4.3亿元范围内,授信额度及借款利率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不含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亿元为信用方式外,其余需由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
需要担保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3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制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得通过,《空港股份资产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
内容详见2024年7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借款3,000万元即将到期,为确保天源建筑生产经营需要,向国资公司申请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展期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2.展期期限:1年;
3.展期利率:4.35%;
4.保证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此议案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2024年7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