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林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7
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研究讨论和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