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魏璐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璐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魏璐沁 | 副总经理 | 2026年4月24日 | 2028年1月9日 | 工作调整 | 是 | 在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职务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魏璐沁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其辞职事项自公司董事会收到其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璐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魏璐沁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魏璐沁先生已向公司确认,其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提请公司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璐沁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