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临2026-00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1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1 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3 月9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6 年3 月6 日以通讯形式下发, 会议应参会董事11 名,实际参会董事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常怀春、祁少卿、高景宏、于富红、孙一倩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2 月15 日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85 名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450,108 股。
此项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185 名激励对象在考 核年度考核中,优秀(A)183 人、良好(B)2 人、一般(C)0 人、差(D)0 人,均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时业绩考核等符合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