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柳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3、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柳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以上第2、3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提名陆胜云、莫善军、孙雪东、李岩等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明师、杨毅、陈珲等3人为公司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上第2、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