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