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华嵘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下午3:30在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梁辉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方兴华先生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增加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新增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壹年,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借款的具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二)之规定“关联人向
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