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5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共同推选孙立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孙立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崔鸿先生、孙大利先生、景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孙立国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上述三项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临2023-030)。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