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编号:临2026-02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集团”)《关于拟投资建设 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征询意见的函》,贵州能源集团或所属企业 拟投资建设贵州能源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经初步匡算该项目总 投资约为44.39 亿元。该项目未来可能与公司电力业务构成同业竞争,贵州 能源集团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及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选 择。经综合考虑公司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从稳健经 营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贵州能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一、放弃商业机会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关于拟投资建设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征询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 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贵州能源集团或所属企业拟投资建设贵州能 源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该项目未来可能与公司电力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贵州能源集团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及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 提供给公司选择。经综合考虑公司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财务状况等因
素,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贵州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650279K
3.成立日期:1997 年1 月16 日
4.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 号
5.法定代表人:胡永忠
6.注册资本:200 亿元人民币
7.主要经营业务:煤炭、电力、页岩气开采、煤层气开发及其主业关联 项目投资;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电力和电网(含储能、智能 电网、分布式微网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能源技术研发、咨询和 服务;油气资源的勘探、利用;燃气经营;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配售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建材、化工(不含 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及零配件的生产经营;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 与维修;投资、资本运营、股权管理;企业兼并重组;财务顾问;招投标; 房屋租赁;餐饮业;酒类销售;国内外贸易;自营和代理国家禁止经营范 围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 营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
8.实际控制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能源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二)项目地点:安顺市平坝区、黔南州长顺县。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计划建设新能源装机90 万千瓦,其中:光伏 装机容量45 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45 万千瓦,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10 万 千瓦/20 万千瓦时。
(四)投资金额:经初步匡算总投资约为44.39 亿元(最终以行业主管 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确定的总投资为准)。
四、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原因
“十四五”时期,公司控股股东将获得的新能源建设指标优先提供给 公司建设新能源项目,截至2025 年底,公司已建成并网新能源发电装机规 模320 万千瓦、在建装机74 万千瓦,并网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公司电力装机 总规模比例为55%;公司在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盘州市的5 家新能源发 电子公司,还储备有一批待开发新能源建设指标,为公司后续新能源项目 开发建设预留空间。同时,公司现有在建电力、煤炭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 若公司短期内继续投资建设该项目,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从稳健 经营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控股股东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及时向公司告知投资建设贵州能源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商业机 会,已实际履行承诺函中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放弃该商业机会符合公司经营管 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合理控制投资节奏,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主业 稳健发展,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放弃本次商业机会,贵州能源集团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 为把握商业机会,将由贵州能源集团或其他所属企业投资建设贵州能源平 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 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放弃贵 州能源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 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时 向公司提供贵州能源平坝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商业机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放弃该商业机会, 有利于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贵州能源平坝 长顺9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本议案有关联 关系的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1)。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