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婷女士、副总经理匡玉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吴婷女士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已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常规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匡玉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吴婷女士、匡玉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吴婷 | 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2026年5月14日 | 2028年8月27日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匡玉峰 | 副总经理 | 2026年5月13日 | 2028年8月27日 | 工作调整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婷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履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匡玉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管理秩序,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婷女士、匡玉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婷女士、匡玉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