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公告编号:2026-03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万元 | 41,103万元 | 是 | 是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539,619.95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98.7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昕昊达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企业 | 拟被担保企业 |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内容 |
| 酒钢宏兴 | 昕昊达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峪关市分行 |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50,000.00 | 3年 | 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签发等 |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满足昕昊达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昕昊达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峪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3年,昕昊达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同时,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昕昊达公司担保额度作相应调整:将中国进出口银行6亿元担保额度调减为4亿元,将财务公司4亿元担保额度调减为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谢绍玮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200682706333F |
| 成立时间 | 2008年12月22日 |
| 注册地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7,7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选矿;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8,549.46 | 171,276.44 | |
| 负债总额 | 66,951.86 | 100,000.87 | |
| 资产净额 | 71,597.60 | 71,275.57 | |
| 营业收入 | 89,160.05 | 176,168.35 | |
| 净利润 | 109.09 | 4,092.24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本次为昕昊达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为昕昊达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相关方等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昕昊达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具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对所提供担保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且子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实质上是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不存在损害母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如下事项,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昕昊达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峪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3年,昕昊达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同时,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昕昊达公司担保额度作相应调整:将中国进出口银行6亿元担保额度调减为4亿元,将财务公司4亿元担保额度调减为1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3.96亿元。其中:因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向酒钢集团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金额41.16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金额12.8亿元。
剔除上述反担保金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