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敖辉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 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36 亿元,其中重庆果园 港埠有限公司1 亿元、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1.36 亿元。在2026 年度担 保额度内,上述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 会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 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6-005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 10.66 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 行、重庆三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 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 广发银行、汉口银行、成都银行等多家银行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融资, 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展融 资租赁等各类业务,以及接受股东单位的委托贷款等。上述融资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融资总额内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如合 作机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融资主要用于归还贷款、补 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等。
本项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