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2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9 日、2026 年4 月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10 日、5 月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据上述审议情况,公司将2025 年回购计划中45,570,400 股用于注销以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56,879,522 股变更为1,311,309,12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56,879,522 元变更为人民币1,311,309,122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1 日起的45 天内,工作日:8: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 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炳阳
邮政编码:314201
联系电话:0573-85585166、85580699
传真号码:0573-85585155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