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与控股股东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或“甲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一)》《借款展期协议(二)》,申请两笔借款展期,金额分别为1,136.46 万元、 1,500 万元,合计2,636.46 万元。展期期限为一年,展期借款利息为3.00%/年, 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借 款展期事项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 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于1,136.46 万元借款基本情况
2025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 为2,500 万元,借款利率为3.00%/年,借款期限为1 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 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偿还该笔借款本金1,363.54 万元,剩余未偿 还人民币1,136.46 万元。
2、关于1,500 万元借款基本情况
2025 年9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 为6,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3.00%/年,借款期限为1 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 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提取借款金额为1,500 万元。
二、《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展期协议(一)
出借人(甲方):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如下:
1.1 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陆万肆仟陆佰元整(?11,364,600元)。
1.2 展期利率及计息规则:借款利率3.00%/年,日利率=年利率/365。借款到 期时结清本息。对于乙方未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在《借款合同》项下产生的且 尚未支付的利息,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期限届满时一并结清,该部分利息金额将 不重复计息。
1.3 展期期限:自2026 年7 月15 日起至2027 年7 月14 日止。乙方可根据 资金状况提前向甲方还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 个工作日 通知甲方。
2、借款展期协议(二)
出借人(甲方):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如下:
1.1 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 元)。
1.2 展期利率及计息规则:借款利率3.00%/年,日利率=年利率/365。借款到 期时结清本息。对于乙方未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在《借款合同》项下产生的且 尚未支付的利息,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期限届满时一并结清,该部分利息金额将 不重复计息。
1.3 展期期限:自2026 年9 月23 日起至2027 年9 月22 日止。乙方可根据 资金状况提前向甲方还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 个工作日
通知甲方。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与公司的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HJL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 号院3 号楼22 层2201 内22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注册资本:3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6 年09 月14 日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 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 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 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 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 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 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 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 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 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71,389,9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的资金进行展期, 是为了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 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息为3.00%/年,无需抵押和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 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为一年,公司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公司可 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