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6-01  阳光照明(600261)公司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阳光照明股票代码:600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森洁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杰东路366号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杰东路366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10号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10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39,478,064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比例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附表 ...... 10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纪阳光/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桢利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陈森洁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622194906******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044.1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卫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杰东路366号
成立时间1998-10-15
经营期限1998-10-15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125796203
通讯方式0575-822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粮、油、棉、蔬和药材的种植,淡水动物养殖、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器零配件、纸制品销售。
主要股东陈森洁71.2733%,浙江桢利28.726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英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10号
成立时间2001-04-30
经营期限2001-04-30至2041-04-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284824440
通讯方式0575-8220****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其配件和各类网络产品的开发、销售,机电高科技产品及其软件的开发、研制和销售,实业投资,科技创业投资
主要股东陈森洁10%,潘小冲9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森洁先生、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世纪阳光的股东为陈森洁71.2733%,浙江桢利28.7267%。浙江桢利的股东为陈森洁10%,及其配偶潘小冲90%。所以,陈森洁及其配偶潘小冲合计持有世纪阳光、浙江桢利10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回购账户39,478,064股股票。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并相应减少,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由原来44.03%增加至45.29%,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为1.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阳光照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后续继续增持或减持,则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事项之前,陈森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15,439,778股,占总股本8.16%;世纪阳光持有公司A股股份476,695,661股,占总股本33.70%;浙江桢利持有公司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30,748,393股,占总股本2.17%。合计持股占622,883,832股,占总股本44.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因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39,478,064股股份并减少公司总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3年5月29日,公司已注销了回购账户的股票39,478,064股,并完成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相关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从1,414,659,630股减少为

1,375,181,56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森洁115,439,7788.16115,439,7788.39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76,695,66133.70476,695,66134.66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748,3932.1730,748,3932.24
合计622,883,83244.03622,883,83245.29

注:公司总股本从1,414,659,630股减少为1,375,181,56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44.03%增加至45.29%,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为1.2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陈森洁先生和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023年1月4日至2月13日,世纪阳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00万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33,214,289元(不含交易费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报告书中提及的相关协议;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森洁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1日

附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绍兴市上虞区
股票简称阳光照明股票代码600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陈森洁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因回购股份注销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22,883,832股 持股比例:44.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化:0 变动比例:1.26%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