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公告编号:
2026-02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8.0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7.94%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1100001025951645□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110000102601982E□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收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质押证券处置减少公司股份1,400,000股。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214,299,419股减少至212,899,419股,持股比例由11.03%减少至10.96%。万通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349,884,189股减少至348,484,189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8.01%减少至17.94%。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4,299,419 | 11.03 | 212,899,419 | 10.96 | 非交易过户 | 2026/05/07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5,584,770 | 6.98 | 135,584,770 | 6.98 | / | / |
| 合计 | 349,884,189 | 18.01 | 348,484,189 | 17.94 | -- | --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万通控股所持部分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导致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48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4%。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34,210,560股,占
所持有股份总数的95.90%,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则,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本次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