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铜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特此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