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光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11  ST阳光(600220)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5年4月1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2月10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281民初2886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江阴分行”)主要负责人:朱晓鸣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贷款方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宇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31姓名或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年3月28日、2024年8月6日,阳光股份与中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阳光股份分别向中行江阴分行借款8200万元、67941007.97元,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2月5日,借款利率均为浮动利率。阳光股份与中行江阴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阳光股份以其名下坐落于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的不动产为债务人为阳光股份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就上述不动产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

阳光集团与中行江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阳光集团为阳光股份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阳光股份在其他金融机构授信已逾期,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中行江阴分行宣布贷款于2025年1月8日全部提前到期。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7、确认就上述第3项债务,阳光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8、本案诉讼费用由阳光股份、阳光集团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行已预交),由阳光股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行江阴分行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阴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暂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但若后续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存在公司部分抵押的不动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进展为一审判决,涉诉各方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故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诉讼进展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终审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对此案件采取跟进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案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阴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281民初2886号

公告编号:2025-031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