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045,230,376.32元(含税)调整为1,042,343,041.32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84,7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1,581,589,348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84,7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613,670,848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32,081,500股,因此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1,581,589,348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1,042,343,041.3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