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福日电子(600203)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