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5  复星医药(600196)公司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如下条款作修订:

现行条款拟修订为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发送书面会议通知予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如下方式之一送达全体监事: (一)专人; (二) 邮件; (三) 传真或电子邮件。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