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通讯监事会的通知及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蔡恩禹、杨巩社、颜敏回避表决。截至2023年8月28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张。监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监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监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第六期、第七期、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六期、第七期、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第六期、第七期、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第六期、第七期、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