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关于公司借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ST宁科(600165)公司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借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2024年5月13日已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19,488.41万元,近两日又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64,556.79万元(详见本公告),前述合计金额已高达84,045.20万,大幅加剧公司债务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一)发来的《通

知书》,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涉及多起较大金额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出现严重风险问题,债权人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债权人一支付借款本息104,471,982.99元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和罚息。若公司未在债权人一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债权人一的利益。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另一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二)发来

的《解除通知函》,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涉及多起较大金额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已出现严重风险问题,债权人二宣布解除《借款协议》,所有借款加速到期,公司应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若公司未在债权人二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二将向法院进行诉讼,并申请保全公司资产。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债权人一发来的《通知书》,因公司目前处于

纾困阶段,债权人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债权人一支付借款本息104.471.982.99元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和罚息。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022年9月20日及11月30日,公司和债权人一分别签订编号HH-JK202209001、HH-JK202211003的《借款合同》,公司分别向债权人一借款37,000,000.00元、15,000,000.00元。

综上,鉴于公司目前的风险情况,债权人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债权人一支付借款本金52,000,000.00元,利息7,004,429.27元,罚息45,467,553.72元,共计104,471,982.99元,上述金额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其中,利息和罚息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未及时支付,债权人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债权人二发来的《解除通知函》,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涉及多起较大金额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已出现严重风险问题,债权人二宣布解除《借款协议》,所有借款加速到期,公司应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债权人二签订了《借款协议》,以公司持有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生物”,更名前“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9.00%股权作质押,向债权人二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年利率为6.00%,每6个月支付一次利息借款。2023年6月19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延长借款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息统一于借款到期日利随本清。

综上,鉴于公司目前的风险情况,债权人二宣布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所有借款加速到期,并要求公司立即向债权人二归还上述借款本息,其中:

贷款本金50,000万元、利息4,109.59万元,共计54,109.59 万元。并按《借款协议》第6.2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自2024年5月15日起按照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如未及时支付,债权人二将向法院进行诉讼,并申请保全公司资产。

债权人要求提前归还上述贷款本息,将导致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剧,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